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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日(05月12日)

时间:2018-03-07     来源: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损失影响之大,举世震惊。为了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设立背景和意义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在全球气候变化和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自然灾害损失不断增加,重大自然灾害乃至巨灾时有发生,中国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严峻复杂,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剧。 
    在这种背景下,设立“防灾减灾日”,既体现了国家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通过设立 “防灾减灾日”,定期举办全国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全民防灾 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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