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0-06-22 来源:卫生部
卫办监督发〔201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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