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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疾控中心2021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1-09-15     来源: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疾病监测信息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减少错报、漏报、报告不规范等现象,加强对传染病报告质量的质控,实现传染病报告综合质量(网络运行率、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有效证件填写率、重卡率)达到99%以上。其中,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达到100%。
加强传染病监测与预警工作。加强传染病监测与报告,提高预警预测能力,建立对异常监控信息的快速反应流程,及时有效处置暴发疫情,依法科学规范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大边境地区疾病监测和防控力度。传染病预警信息应答率达到100%。
加强死因监测工作质量,提高人口死亡信息统计。全力推进全人群死因监测工作,建立辖区内人口死亡信息库,按照三部委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规范工作流程,开展重点地区死因监测漏报调查,为科学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评价居民健康水平、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供重要依据。
做好国家疾病监测点死因监测工作。为各死因监测点制定重点工作开展计划,认真按死因监测工作要求开展辖区内死因监测工作,合理使用工作经费,及时收集、整理、审核与分析死因报告数据,并及时反馈主管部门。
加强对虚拟专网VPN网络安全设备的使用管理,定期检测虚拟专网VPN网络安全设备使用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全省VPN网络断网等各种问题,处理客户端使用过程的问题,确保网络7*24小时不间断运。继续做好基础编码日常维护工作,对新增和变更信息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维护,保障各业务子系统的数据正常采集;做好年度编码转换任务对全省行政区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维护包括拆分、合并、删除、新增、修改等内容。

      (二)艾滋病及性病防治工作
提高病例报告准确性和及时性。做好首次随访工作,为后续随访及治疗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的基础。促进条件成熟的地区,将随访管理工作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沉,或由治疗定点机构承担;扩大检测治疗“一站式”服务工作覆盖面,缩短从发现到接受治疗时间,提高抗病毒治疗的覆盖面和及时性。
加强监测、检测工作。按要求完成全省60个国家级哨点的血清和行为学监测及新发感染检测工作;强化性病就诊者扩大艾滋病和梅毒检测工作,对相对薄弱地区进行精准化规范落实;结合外展干预工作有序开展VCT工作;组织全省HIV实验室抗体检测室间质评工作。为全省有HIV检测资质的相关实验室发放HIV抗体检测盲样。
全面推进丙型肝炎消除工作。在高风险人群中开展检测和筛查,促进感染者的发现;各市(地)设立丙肝定点治疗医院,开展规范的丙肝检测、抗病毒治疗工作;与医保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更好的报销政策,进一步降低患者负担。

      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万人徒步大赛活动,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借助新媒体等资源进一步加强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艾防知识,提高艾滋病知晓率;定期与教育部门合作,切实落实学校疫情通报制度。
      进一步推进综合干预深入开展。在相关部门和艾滋病防治志愿者的共同参与下,强化落实艾滋病/性病知识政策宣传、推广使用安全套、动员艾滋病/梅毒检测、引导性病正确求医行为,以及提供生殖健康服务等综合干预措施;开展暴露后预防试点和推广工作;积极动员扶持和促进各地社会组织申请艾基金项目和地方各项工作;依托互联网+检测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由社会组织参与的多机构、多层次的管理机制;促进男同人群检测覆盖面的扩大和干预质量的提高。
      探索艾防工作新模式。以示范区模式探索为抓手,以控制性传播为主攻方向,各示范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管理机制和工作模式,重点着眼控制性传播的综合防治模式探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探索解决控制性传播难题,强化防治效果。
      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技术指导。召开全省的艾滋病业务培训/研讨会,帮助业务人员了解并掌握最前沿的防控技术和理念。提高基层业务能力,促进队伍建设。开展全省艾滋病工作数据质量核查和现场技术指导工作。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全省性病防治工作调研,保障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组织开展13个市(地)性病防治工作调研,确保病例报告质量,促进梅毒筛查转介,提高性病规范化诊疗服务水平。加强性病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确保结果准确。组织开展全省各级疾控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的梅毒血清学检测室间质量评价。
      加强培训,推进标准化能力建设。组织开展13个市(地)性病防治机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疫情管理人员、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正确求医行为,提高公众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性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向大众普及性病防治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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