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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2-04-19     来源: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2)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与中源大道交叉口西北角D-06-21地块。
(3)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31537.32平方米,本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16970.00平方米。其中,项目地上建筑面积15558.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11.65平方米。项目包含公共卫生检测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中心2个地上单体及地下室设备用房部分。新建公共卫生检测中心8951.7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824.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7.00平方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中心8018.2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733.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84.65平方米)。
项目建成后将全面提升省级疾控中心综合能力,成为设施齐全、功能先进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40号
邮  编:150030
联系人: 厉永佳
联系电话:0451-55153695
联系邮箱:hljcdcjj@126.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黑龙江中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公众在提交意见的同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有效时间:第二次公示前,持续整个报告编制过程中。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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