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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科学补碘三十年,利国利民保健康

时间:2023-05-06     来源: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5月15日为我国第30个“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主题是“科学补碘三十年,利国利民保健康”。
        碘缺乏病是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人口素质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曾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流行。通过在全国范围推行普遍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我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2010年以来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然而,我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仍然面临诸多挑战,需要长期坚持落实有效的防治措施,特别是普及防治知识,指导公众科学补碘是碘缺乏病防治的重要内容。自1994年起,我国设立“防治碘缺乏病日”,至今第30年,为使公众更好地了解防治碘缺乏病的重要性,积极宣传碘缺乏病防治措施的重要作用,今年,10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全国第30个“防治碘缺乏病日”,进一步加强科学补碘防治碘缺乏病措施落实。
科学补碘,你做对了吗?
        人体对碘的需要量随年龄、性别、生理特点、劳动状况等多种情况的变化而不同,尤其对于孕妇、哺乳妇女、婴幼儿等特殊人群,维持合理的碘营养状况十分关键。
        一、一般人群补碘:我国绝大部分地区为碘缺乏地区,每天从饮水中获得的碘量约为10μg;一般人群每天从食物中摄入的碘量约为25-50μg;如果不特殊增加富碘食物,则一般人群每天从食物和饮水中获得的碘不能满足人体需求。按照我国《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标准,如果食盐强化碘量水平为25mg/kg,每天摄入5g食盐,烹调损失率按WHO等国际组织推荐20%计算,每天从加碘食盐中摄入碘100μg,加上饮水和食物中摄入的碘,则能达到一般人群碘推荐摄入量(120μg /d),因此除了居住在水源性高碘地区的居民不食用加碘食盐外,其他居民都应食用加碘食盐。
        二、特需人群补碘:从母亲怀孕到子代出生后至3周岁以内,是子代脑发育的关键时期,如果此时发生碘营养不良,会增加大脑发育迟滞的风险。儿童青少年各器官生长发育快,基础代谢增强,碘消耗较多。因此,妊娠妇女、哺乳妇女、婴幼儿(出生后36月龄内)等人群是碘的特需人群,儿童青少年是碘缺乏病防治的重点人群,在日常生活中这部分人群尤应注意充分补碘。
        三、水源性高碘地区及沿海地区补碘建议:水源性高碘地区的居民,从饮水中已经摄入足量甚至过量的碘,因此,这部分居民应食用未加碘食盐。沿海地区生产海带、紫菜等富碘食物,若当地居民食用频率和食用量都较低,居民膳食中的碘还需要食用加碘食盐。
        四、甲亢患者:患有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常见有甲亢、甲状腺炎等)患者,因治疗需要遵照医嘱可不食用或少量食用碘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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