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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疾控中心顺利通过国家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复评审的现场评审

时间:2023-09-13     来源: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卫生行业评审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任务通知》要求,派出国家级专家6人成评审组,中国疾控中心实验室质量管理处处长赵赤鸿作任组长。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检验检测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文件,评审专家于2023年05月19日~20日对我中心进行资质认定复评审的现场评审。
        孙巍书记向评审组致欢迎词,欢迎国家评审组莅临我中心进行评审并指导工作。质量负责人张剑峰副主任向评审组汇报了实验室基本情况、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本次评审准备情况。
        评审组核查了我中心的法律地位、检验检测场所、仪器设备、检测人员的证明文件;查阅了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查看了相关设备(标准物质)配备和管理、环境条件控制、样品管理情况;抽查了文件控制、合同评审、供应品采购、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质量控制、方法验证等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现场采用报告验证、人员比对、仪器比对、加标回收、样品复测、见证试验等方式对机构申请的食品领域83个参数进行了考核;对非食品领域194个参数进行了考核;对申请的9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审查和考核。
        本次资质认定复评审我中心申请检测技术能力,经评审组最终确认,建议批准检验检测能力共918项,其中食品类别451项、非食品类别467项。9名授权签字人,经审查考核符合要求,评审组建议批准。
        本次资质认定评审过程中专家对我中心的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及质量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于我们的实验室检测人员的职业素质及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予以高度赞誉。专家同时也认可了现行的管理体系文件是结合我中心自身特点建立完成的,分为“上篇:实验室检测与评价质量管理”、“下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与各部门有效衔接、应用性强。
        通过此次复评审获得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格,提高了我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增强了作为检验检测机构的市场竞争力,保障地方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和领域拓宽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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