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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结核病,关爱外出务工人员健康

时间:2024-03-22     来源: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3月24日是第29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努力 终结结核流行”,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倡导全社会关注结核病防治,不断提高健康意识,共同终结结核流行。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以肺结核为主。肺结核的主要症状有咳嗽、咳痰超过两周、咯血或血痰,也可以出现胸闷、胸痛、低热、盗汗、疲乏、食欲减退和体重减轻等常见症状。肺结核主要是通过呼吸道传播,当传染性肺结核患者通过咳嗽、咳痰、打喷嚏将结核菌播散到空气中,健康人吸入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即可能受到感染。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速度不断加快,外出务工人员也不断增多。由于环境改变、精神紧张、工作劳累、压力加大、营养不足导致身体抵抗力下降,加上衣食住行和医疗卫生保健等条件相对较差,外出务工人员患结核病的机会就会增加。如患病之后又未能及时发现和治疗,因居住拥挤就容易造成结核菌的传播,甚至会造成局部的结核病传播流行。因此,在外出务工之前应先在当地作一次体格检查,包括结核病相关检查。如发现患有肺结核,应先在当地治疗,待肺结核治愈后再外出务工,已患病的应该治愈后再外出务工。
       外出务工人员如果出现肺结核相关症状或怀疑得了肺结核,一定要尽早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在结核病定点医院可以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国家免费政策,包括免费拍摄胸片、痰涂片检查和国家标准治疗方案中规定的抗结核药品。一经确诊后,只要遵医嘱,按时规律服药,定期复查,经过系统正规的6-8个月抗结核治疗后,大多数肺结核是可以治愈的。如果返乡治疗,应提前通知负责治疗的医生,以便帮助联系继续治疗事宜和安排相关的防控措施,返乡后要主动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院继续治疗。当症状消失、痰菌转阴、空洞关闭、病灶吸收好转时,可以恢复工作。但工作劳累会加重病情,对治疗不利。因此,要按照医生的建议决定是否可以复工。对从事餐饮、教育和服务等特殊行业的肺结核患者来说,恢复工作有严格要求。
       外出务工朋友也要提高健康防范意识,平时加强体育锻炼,增强抵抗力,劳逸结合、生活规律,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合理调配饮食,戒烟、限酒;讲究个人卫生,咳嗽、打喷嚏时掩口鼻,不随地吐痰,室内开窗通风经常;保持情绪稳定、心情舒畅,积极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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