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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食物原料与成分)开放课题指南

时间:2026-09-29     来源: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开放的运行机制,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吸引优秀人才开展合作研究,充分调动共建单位积极性,强化联合技术攻关能力,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和工作需求,现发布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食物原料与成分方向)(以下简称特色实验室)2026年度开放课题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助方向
  特色实验室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1.新食品原料、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性评估技术及评估模型建立;
  2.类器官芯片等毒理学评价替代方法建立;
  3.新食品原料、食药物质功效成分及污染物检测方法建立;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研制。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及以上学位,课题组至少需要一名本特色实验室固定成员作为课题主要研究人员。
 (二)课题申请内容需与特色实验室发布的开放课题资助方向一致,申请人需在特色实验室相关领域已积累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
 (三)开放课题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设立,共建单位、合作单位优先资助。
  三、评审程序
 (一)申请人确定研究方向及项目名称等内容后,自行下载《开放课题申报书》,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人签名并经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同意加盖公章,请于2026年10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书以word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请申请人全部签字确认邮寄至特色实验室办公室(一式四份),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的项目由特色实验室办公室组织进行审查(形式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专家评审),评审将聘请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家和特色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进行评审,必要时需申请人就申请项目内容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结果经特色实验室主任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与特色实验室依托单位签订《开放课题任务合同书》。评审结果将于2026年12月1日之前反馈给申请人。
  四、资助额度与实施周期
资助额度为3万元,资助数量为4项,鼓励课题承担单位按照至少1:1进行经费配套。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五、项目及资金管理
 (一)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级别资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开放课题。
 (二)课题经费使用需按本中心和课题承担单位相关财务制度执行。经费只能用于课题直接经费,不允许列支间接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开放课题执行期满,课题负责人需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实验室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验收。评审意见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对于评审意见为不合格的课题,将取消课题负责人今后申请开放课题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四)在结题评审后1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将课题所涉及的原始图片、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生物信息等原始数据资料报特色实验室留档。
  六、课题成果发表形式
  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应标明特色实验室开放课题支持项目,成果归双方共有,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标准、专利、报奖等均应并列署名,依据协商确认排序。
  具体标注内容如下:
  中文: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
  英文:NHC Specialty Laboratory of Food Safety Risk Assessment and Standard Development
  七、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医防路88号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赵岚、栾田
  联系方式:15045104672、13115502048
  邮箱:zhaolan75@163.com
 
  附件: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色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书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9月29日


相关信息:


黑公网安备 23011002000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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